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提高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弘旭公司纪委紧盯关键节点,于1月16日上午在弘旭公司机关会议室通过通报典型案例开展了节前廉洁警示教育,打好廉洁“预防针”,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免疫力”,确保风清气正过“廉”节。本次警示教育由弘旭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代杰主持,弘旭公司全体公司领导、中层领导干部19人现场参加了学习,弘旭公司宁夏和宁项目部、泸州北方项目部2名项目部经理通过网络参会。
在警示教育中首先组织全体参会人员观看了四川省纪委监委《忏悔实录丨刘洪华:晚节不保,退休十余年后仍被查处!》的警示教育片,通过涉案党员干部自身忏悔、自我反思,形成有力震慑。在学习中,代杰结合弘旭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特点做了强调,要求公司全体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生活中要以警示教育典型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时刻警醒自己、保持定力,始终做到谨慎用权、廉洁从业。
弘旭公司党委书记王嘉在警示教育会上分享了观看电视专题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第三集《强化正风肃纪》的感想,在这一集中通报了六名干部在党校学习期间违规饮酒,导致一人酒后死亡的典型案例,王嘉指出:时近春节,公司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务必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业务往来中正确处理好公与私、权与责的关系,自觉同歪风邪气作斗争,把廉洁自律和履职尽责同时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特别要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夏恒)